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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党校办《关于加强暑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25 20:07:5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暑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5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暑假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克服防控疲劳,加强联防联控
    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仍在全球蔓延,我国内地确诊病例也越来越多,全国基于社区水平的疫情流行和暴发的危险仍没有消除。面对这一防控形势,每个人都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切忌“防范疲劳”和“侥幸心理”。实施“外堵输入,内控扩散”的防控策略。继续加强输入病例的筛查和排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学校后勤部门注意公用楼的卫生和通风,确保食堂餐饮安全,预防夏季传染病发生。校区医院要加强发热病人的管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做好应对大规模学生医学随访、隔离观察的房舍床铺准备,以便必要时投入应急使用。
    二、加大宣传及健康教育力度,提高主动防控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宣传力度,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作为当前学校宣传教育热点,重点是放假前通过形式多样、形象生动的宣传形式普及科学防控知识,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尤其对假期出国交流活动的人员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每一个人重视个人健康,并告知自己的家人、朋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避免与流感样症状的人员接触,与国外回来同学或朋友聚会时间尽量安排在他们自我隔离期满后。
    三、做好涉及疫区的外出和返回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暑假期间,广大师生要提高疫情防控的警惕性。假期外出7天内去过有病例发生国家(地区)、国内病例发生的省市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要按照长春市卫生局的建议及时登记,最好居家观察7天,及时跟踪随访。各单位要责成假期值班人员对上述人员进行登记,并于每日下班前通过网络报告主页报送学校医务处(报送网址为:www.jlu.edu.cn/h1n1/table5.html,身份信息另行通知)。
    暑假期间,各单位将两周内因公从有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国家和地区抵达长春和因公出国(境)返回长春人员的相关信息,要有专人负责于每日中午11: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日报告(报表见附件2、3),同时要向来访人员宣传预防甲型H1N1流感注意事项。
    假期外出师生员工请保留旅途中的车、船、机票7天。留意所乘公交车车次、时间、起止地点及出入公共场所时间,以便在有相关疫情发生时,为确定密切接触者提供帮助。返回7天内,尽量避免参加聚会,探亲访友,少去公共场所。观察期间,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保证睡眠充足、营养膳食和坚持锻炼。一旦有感冒症状,及时就诊。
    四、加强学校各类集体活动中的疾病控制工作
    假期各单位组织各类集体活动,组织单位必须予以详细登记,便于发生疫情时,及时追踪随访。同时,活动场所要保持清洁通风。
    如果参加集体活动的人员中,有属于甲型H1N1流感被隔离观察者,活动必须停止,并按疾控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必要的隔离和现场处置。密切接触人员必须服从医疗监控部门的跟踪随访和检测。
    如有人员出现感冒样症状(如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劝其离开学术活动现场,及时就医,并遵照医嘱进行医学观察。
    五、加强附属中小学的防控工作
    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要全面实施晨检,保持教室等学生及幼儿活动和居住场所的清洁卫生,注意开窗通风,对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患儿要及时督促家长带其就医。并将晨检情况向主管部门报告。学校范围内如出现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医务处或所属校区医院。
    六、加强校区医院发热病人的管理和应急工作
    各校区医院要密切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甲型H1N1流感防控信息和防控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卫生部的《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形成群防群控的有效应对的工作格局。各校区医院要加强与医务处和省、市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做好假期中校内各项活动的保健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科学把关、准确诊断、及时处理。对传染病疫情及发热门诊接诊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对7天内去过有病例发生国家、国内病例发生省市或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病人要就地留观,并立即报告长春市疾控中心采取控制措施。同时建议无接触史的居民有发热或有流感症状时,居家休息,避免外出,限制不必要的公众集会或旅游。要做好大规模学生返校体检、隔离观察的应对准备,确保必要时能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七、要密切关注国内甲型H1N1流感的流行趋势,适时调整防控方案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各单位开学前,动态掌握学生回校时的身体状况,如有疫区返回人员,及时与医务处或所属校区医院联系,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医务处:85168789、85168790、13604308968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5166657、13074305359

    学生处:85166990、13756550216

    爱卫会:85167480、13634401705

    普教办:85167418

    前卫校区医院:85166033

    南岭校区医院:85095519-812

    新民校区医院:84997641、13844028608、13514409362

    朝阳校区医院:88502339、13500809632、13756508260、13843050588

    朝阳东区医院:88621761

    南湖校区医院:85151307

    和平校区医院:87836670

 

    附件:1.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2.中省直驻长单位因公来华人员信息登记表

          3.中省直驻长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信息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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