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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7 09:11: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推出更多经济学研究的精品力作,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研究,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面向全社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刘诗白经济学奖设立于2012年,每两年评审一次,评奖对象为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对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经济学研究成果。评奖范围涵盖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各个领域。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评奖工作秉持创新和质量的评价导向,坚持开放、公开、公平的评奖原则。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设奖项10项,分为学术专著奖和学术论文奖两类。学术专著奖奖金每项8万元,学术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奖奖金每项4万元。

  三、组织评审

  评奖工作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负责组织,评奖办公室设在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

  评审工作分为同行专家初审和评审委员会终审两个阶段。同行专家初审于2016年5—6月进行,评审委员会终审于2016年6—7月进行,获奖成果公示于2016年7—8月进行,颁奖会于2016年底举行。

  刘诗白经济学奖第三届评审委员会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聘请的以下26位经济学家组成(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任重、卫兴华、王广谦、史晋川、庄宗明、刘伟、刘灿、刘锡良、李晓西、何炼成、张卓元、范从来、林岗、林木西、赵人伟、赵晓雷、胡培兆、洪银兴、顾海良、袁志刚、袁恩桢、逄锦聚、黄少安、黄泰岩、谢平、简新华。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南开大学逄锦聚教授担任。

  四、申报材料

  1.申报的成果和《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各一式6份,同时须报送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须对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做匿名处理。

  2.申报成果至少提交1份原件。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必须提交原件1份(可扫描后打印),外文成果请附中文译稿。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审核,于5月4日前上报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朴素

  联系电话:85166109

  邮箱:piaosu@jlu.edu.cn

  附件:《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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