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国家旅游局现启动2015年度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工作。本年度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时间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申报方式: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须附委托书。
3.参评学术成果要求:(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经作者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并附上推荐意见(见申报书)。不接受未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使用网上申报请先进行个人注册(已在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与学术成果评奖系统注册人员不需重新注册),网上申报须填写完整个人信息。请申报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书并上传。
2.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申报书须通过资格审查并收到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可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及成果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网上申报评奖系统地址见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to_index.action)。
3.凡申请参加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者,需填写并提交国家旅游局秘书处统一印制的《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参评成果要求如下:(1)专著类、教材类提交参评成果原件5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5份。(2)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在内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参加评审。(3)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5份。
参评成果如为英文,请同时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中文摘要至社会科学处。(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发送至piaosu@jlu.edu.cn。)
三、申报时间
此次网上申报自即日开始,请申请人按时间要求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确认申报书已通过审核后,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712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朴素
电话:85167056
邮箱:piaosu@jlu.edu.cn
中国旅游研究院科研管理部
电话:010-85166018,85166004
邮箱:research@cnta.gov.cn
社会科学处
2015年6月26日